各班: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山西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教〔2023〕72号)、《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的通知》(晋财教〔2023〕76号)、《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晋教财〔2019〕99号)、《晋中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党发字〔2023〕32号)及省教育厅指示,现将我系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并注册的全日制本科(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二、评审办法
1.依据《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严格认定符合规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各班学生资助工作组依据晋中学院《学生手册》中《晋中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开展评审工作。对违反评审程序的班级,一经查实,将依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三、评审要求
1.各班学生资助工作组在符合资助政策条件的前提下,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要重点予以保障,可结合实际给予较高档次(标准)资助。
2.各班要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切实把评选工作与学生的日常管理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结合起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工作,严禁“平均分配”“轮流坐庄”等不符合国家政策的行为,不得擅自扩大资助面,并按时按要求完成评审工作。
备注:
1.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并注册的全日制本科(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须经过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2.退役复学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二档),不占用班级二档指标。
3.认定为特殊困难的学生原则上至少要给予二档资助,结合实际情况可给予一档。认定为突发困难与一般困难的学生结合实际情况可给予一档、二档、三档资助。
4.关于名额分配,校分配到材料系有152个名额,一档26人,二档85人,三档41人,名额分配至各班,详见附件 晋中学院材料系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5.流程:学生自愿申请-班级小组评定(要求公平公正公开)-经过党总支会议、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6.国家助学金一档 4000元,二档 3300元,三档2600元,分春秋季两学期发放。
7.无违纪处分,依据学工部和教务处处分文件。
8.不考虑是否体测及格,不考虑是否挂科。
9.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生可再获得国家助学金。
10.转专业在新系进行国家助学金评定。
11.晋中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填表说明参照附件4晋中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样表),申请理由为机打,申请日期手写,2023年11月2日。
四、材料报送要求
各班将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纸质版、辅导员签字)、晋中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二份、材料系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情况汇报(纸质版、辅导员签字)一份,于11月3日下午六点前报送清隽苑② 411,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电子版发辅导员群。各班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相关材料,不得逾期。
附件: 1.晋中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晋中学院材料系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3.晋中学院2023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本科生)
4.晋中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样表)
5.材料系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情况汇报
材料科学与工程系
2023年11月2日